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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公司注册的企业总部有哪些经营范围限制?

2018-09-18     作者:端午     文章来源:上海注册公司     点击数:1121 

近年来,跟着我国法令对外资公司注册颁布的一系列放宽政策,现已招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上海注册公司。依据我国外资企业法令规则,注册外资公司被认定为区域总部的出资性公司,可依其在我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,经营范围能够包含下列事务:


1、关于外商出资举办出资性公司的规则第十条、第十五条所规则的事务;


2、进口并在国内出售(不含零售)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相关公司的产品;


3、进口为所出资企业、跨国公司的产品供给维修效劳所需的原辅资料及零、配件;


4、接受境内外企业的效劳外包事务;


5、依据有关规则,从事物流配送效劳;


6、经我国银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,建立财政公司,向出资性公司及其所出资企业供给相关财政效劳;


7、经商务部同意,从事境外工程承揽事务和境外出资,建立融资租赁公司并供给相关效劳;


8、托付境内其他企业出产/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出售;


9、经同意的其他事务。


外资出资公司区域总部经营范围中涉及特别职业批阅的,需处理职业批阅许可证。


相比较于国内企业注册,外资企业注册相对来说比较严厉和繁琐,需求请求企业在注册前搞清楚外资企业注册的要求和所需求的资料,做到心中有数,才能够省去许多不必要的费事以及糟蹋不必要的时间。

标签:外资公司注册,上海注册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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